我還記得那天的晚上,坐在電腦前邊上網邊看著電視新聞,我聽到李光耀夫人逝世的消息。那時候的我住在一個小島上,盲目的過著每天的生活。那個我的父親母親也呆過一陣子的小島。
小島距離家大概500公里,我很努力的每三個月都回家一趟。那個充滿我童年小秘密的地方。偶爾,當我的母親還是一貫忙碌的時候,父親總是喜歡躺坐在他那張專屬的懶人椅上,跟躺在旁邊床上的我說他的燕屋,收成,隔壁老李還有他年輕時候在小島的日子。我一直想像著那個年輕的父親,在黑暗的海邊撒網捕蟹的樣子。應該比現在更瘦更結實一些,嘴角還刁著一支廉價的香菸。在我母親懷了姊姊以後,父親就從來停止抽煙了。我想很多事情都是想不想的問題而不關那癮的事。我以我父親母親為榮,他們總是給我一些生命的引領。包括那些不順心的時候,還是執意的渡過,然後默默的耕耘默默的收割,從來不貪心。即使我們從來沒有富貴過,但是踏實且快樂就夠了。
我發現到了現在這個年紀,我自己擁有的記憶是從我六歲的那年開始記錄在我腦海中。在六歲以前發生的事情都是別人在近幾年口頭上述說讓我知道的。後來我讀到陶晶瑩的《我愛故我在》裡面寫說,她覺得她看著她女兒成長的過程,她很像看到一直記不起來自己的嬰兒時期。看著女兒她看到小時候的她自己,原來是這麼長大的。喝奶,哭泣,吵鬧,睡覺,吮手指頭等。所以她覺得很感動,包括她一直覺得那個不通情達理的母親為她付出的種種。
我的童年在那個還沒發展的郊外長大,在我一出生到現在我們家還是安逸的住在那裡,只是現在多了很多車子和人還有天氣也比以前來得熱。我還記得,每天的清晨五點,坐落在對面馬路邊的清真寺就會像準時的布穀鳥時鐘播放出惱人的朗誦聲提醒你現在是清晨五點了,而這件事情還是一直延續到現在還在不斷的持續著。聽了好多年朗誦的可蘭經以後,我已經不會在清晨五點醒過來然後再沉沉睡去了,而變成一個閉上眼睛不到十分鐘就可以一覺到天亮的人了。
我在小時候對父親的印象總是回想不太起來太多的畫面。那時候我們家沒有很多的錢,那年的父親駕著別人出租的怪手早出晚歸,陪伴他的是一個長期住在我們家的妖怪叔叔。關於妖怪叔叔,我只記得他睡在樓上最靠近樓梯的那間房間,地板鋪著綠色塑膠墊。一頭自然捲短髮我在那間房間拍了一些穿著睡衣褲笑得靦腆的照片,我生日那年他送了一隻深褐色的長手的海綿猴子給我,之後妖怪叔叔就沒有出現過了。直到我學院畢業以後,母親在一次聊天才告訴我們,那年很年輕的妖怪叔叔在兄弟糾紛亂刀中去世了。我忘記了父親那時候到底有沒有很難過。只是到了現在,那間房間已經變成弟弟的,而地板上還是鋪著同樣的綠色塑膠墊,只是舊了一點。
駕著出租怪手的父親在沒有妖怪叔叔的陪伴下還是每天早出晚歸,然後某個雨季那台怪手陷入泥沼中,好幾個雨天過去了,父親完全沒有辦法解決。由於手停口停的關係,家裡的生計大大的受影響。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之下,從來不信神明的母親眉頭緊皺地雙掌合上,對著雨天的天空無助的乞求上天把好消息悄來,然後把怪手的車牌號碼買了一次萬字。有拜有包庇,那天以後,父親把當時得到的獎金買了第一台屬於他自己的怪手。母親也在對著店面大門的位置安了一幅觀音的神像,風雨不改的上香。
有沒有想過其實不管你心中信奉什麼神,只要保持不要害別人的心態基本上不需要把儀式弄得很複雜就可以擁有那種心中有神的踏實了。只是神這個位置我在上了高中以前一直都留給我的父親,很少在家裡的父親總是在家裡最需要他的時候出現,如果父親披上一件紅色披肩我想應該會飛起來。現在想起來可能覺得有點滑稽,但是那個時候的我確實這麼幻想過。
母親在接手二舅的雜貨店以後,就化身變成一個忙碌的生意人。儘管如此,在我們四兄弟姊妹還小的時候,父親母親還是會堅持每個週末都休息放下工作陪我們渡過。父親喜歡駕車到一個小時車程以外的城市,陪我們逛超市,經過玩具區總是要快步離開。那時候的我們常常笑著出門,哭著回家。 最後受不了吵鬧的父親停止了出城計畫,後來的我們喜歡在母親的雜貨店裡面拿零食,汽水還有餅乾上車。然後父親駕車帶我們去附近的瀑布野餐,玩水去。看穿著背心短褲在水裡暢遊的母親,在艷陽反映下,沾濕的皮膚在閃閃發亮。那年的母親擁有一頭及肩的烏黑頭髮。
由於母親擁有一家雜貨店,我比同年齡的小孩吃零食的機會來得早而且吃得更多一點。我想我們家裡讓小孩健康長大的方式就是任由我們隨便吃喝拉撒玩。現在看看我們四兄弟姐妹都牛高馬大的,所以說讓小孩吃點骯髒的,玩些雨水泥土,赤腳走在沼澤泥巴裡面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至少我們都對那些所謂的細菌免疫了就是到達所謂的骯髒吃骯髒大的境界。
那時候的餅乾統統都是放在一個長方形的鐵桶裡面,不是像現在都獨立包裝,一次開一小包吃完就好。而這些餅乾鐵桶的正前方有一面透明的塑膠窗口,可以看到鐵桶裡面的餅乾是哪種類型。母親會把一大桶餅乾紛紛包裝成比較小的包裝然後賣給附近的家庭主婦,那些湊不成整數的多餘餅乾就變成我們的點心。我的最愛有三種,魚形的,泡在美祿裡面會變成一條好大條淺淺褐色的魚,然後是有三種不同口味的蛋捲,包括巧克力,草莓還有香草口味。最後是後來我發現大人們都拿來拜神的五顏六色小餅乾,通常我只吃上面的糖霜,然後母親會把下面的餅乾都吃掉。
至於那個蛋捲我已經很少吃了,應該說我和我弟都已經很少吃了。特別是草莓口味的。上了小學以後的我們,常常在店裡面幫忙母親做一些跑腿的工作,或者算算硬幣還有把餅乾重新包裝等等。那天我跟我弟把草莓口味的蛋捲分開包裝,然後把最後剩下的大概兩百克草莓蛋捲吃完了以後發現大家都還對草莓蛋捲念念不忘。於是把新的五百克包裝的草莓蛋捲打開來邊看電視邊吃,吃了大約四分之三以後我們倆都撐了但是卻懶得把剩下的綁好收藏起來,然後我們一直硬塞把剩下的四分之一的草莓蛋捲吃完之後,很想吐的我們之後都很有默契的不再吃草莓蛋捲了。所以當你很想把一個惡習撇掉的時候,就把那惡習極端性的重複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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