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4, 2010

記一場演唱會

我喜歡她總是實在奮鬥著自己夢想的訊息
“我做到了!”
謝謝那年邊跑操場邊唱筆記的陳同學

相隔一年我(又)握到手了!
後來又不小心在慌亂時候
小小抓到她的手臂

我喜歡看演唱會的原因是
我喜歡看到台上一整個團體精神很強大的氣勢
那天晚上我喜歡全部人場地保全除外

如果可以唱到十二點的話
我想這也是
“這是我目前生命中最大限度最能夠接近的美好”

陳綺貞2010夏季練習曲新加坡演唱會
13-10-2010

4 comments:

Syn said...

看到一些人,然後會想:這個世界上到底還需不需要另一個陳綺貞?(ermmmmm)

嗚,老師。(跪)

jooknun said...

哈哈 XD
不需要了, 除非你喜歡宇珩.

農夫 said...

我們是幸福幸運(當晚)的一群啊。保全還算了畢竟他們的工作如此,那位記者才是猛。

jooknun said...

對啊~~ 幸運幸運
XD

那個記者現在應該是四面楚歌吧. 這麼多人boycott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