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8, 2010

Monday, April 26, 2010

以回憶來說

如果你看見一盞燈
以距離來說就是日本而已
如果你看見一個蝴蝶結
以回憶來說就是那次我們在車站前的接吻

Friday, April 23, 2010

氣喘

我最胖最胖的時候突然間下定決心要減肥的原因有很多個, 包括穿不下好看的衣服, 不想在一群朋友中以最醜或最胖作標籤, 不喜歡看見很久沒見面的朋友他們第一句話就是哇, 新加坡好吃好住hor? 還有就是我很恨自己走幾步路就氣很喘, 邊走路邊說話的時候更嚴重. 我不管有少數的人對我說, 還好, 不會很胖啦~ 那些欺騙兼安慰別人的話, 或者健康就好, 我就是痛恨肥胖帶來的種種讓我身心受到嚴重侮辱的事情. 然後某天早上醒來, 我對阿澍說, 我從今天開始, 我不要吃晚餐了~ 我要每天跑步然後一年後我要變大波正妹.

距離一年的限期, 我剩下8個1/2月, 可是我還沒變正妹, 體重只少了6公斤而已. 我也沒有完全不吃晚餐, 因為我後來覺悟了, 真正減肥的意義是把之前完全錯誤的生活型態完全糾正過來. 而這種所謂減肥的計畫必須是可以維持下半輩子的習慣, 而不是捱餓了三個月, 三個月後瘦了然後就恢復大吃大喝的三分鐘熱度. 所以我選擇了一個可能需要很久才看到效果, 但卻可以維持很長一段 (甚至一輩子)的減肥計畫.

首先, 我在計畫開始的那一天, 我把自己的體重紀錄起來, 然後放在一邊, 把體重秤也放在一邊. 很多人說, 體重要每天紀錄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瘦了, 說真的, 我很反對. 除非你有的是那種高檔貨, 可以測出自己體脂肪多少, 體重多少, 水份多少那種很精準的, 不然那些普通的就不需要每天秤了, 因為今天就算你喝多了水, 大多了便還是吃多了一點都會影響那天的重量, 不如每1到2個月秤一次, 突然間數目變小好多反而讓自己心情更愉快而繼續努力下去.

很幸運的是, 我住的地方步行5分鐘就可以去到一個開放式的400米5條跑道的操場, 地點也是很多人會經過的地方, 所以就算很晚了還是可以很安全的一個人跑步. 而且, 我上班的時間是8點到5點, 可以非常準時回家. 這讓我可以幾乎每天都去跑步. 我從一開始只能跑6圈, 跑一個禮拜加一圈, 跑到現在維持在15圈, 我用了2個月的時間. 然後做20分鐘左右的拉筋還有50次仰臥起坐.

我昨天跟我朋友說起, 怎麼做才可以儘量不讓自己容易氣喘, 因為氣喘很容易產生一種很累的錯覺, 所以容易在跑到一半肌肉還沒有覺得累的時候, 就因為呼吸不順暢而放棄了. 我必須很依賴音樂讓我繼續跑步下去的動力, 試過有一次我的iPod突然間發神經會跳針然後當機而沒有音樂陪我跑步, 那次我只跑了5圈就放棄了. 所以我的iPod 裡面有一個叫jogging的歌單, 裡面的音樂是很雜亂的, 但是都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搖滾或電子音樂. 因為在跑步的時候, 我聽到的不是歌曲要帶出來的意境, 而是快節奏給我的精神振奮. 所以歌單裡面有的, 從Lady Gaga到 The Ting Tings到Coldplay 到 KOC 到陳奕迅到TIZZY BAC等等等的快歌都有. 管他甚麼品味的, 瘦了再說.

其實跑步最辛苦的在開始, 不在於持續或者結束. 剛開始的1200米, 也就是我的前3圈是最關鍵, 如果你渡過了前3圈, 基本上要跑多遠是靠自己的意志力去進行. 因為前3圈的短短幾分鐘時間, 你的心跳就要適應從很緩慢到很快速的跳動, 而也就是因為這個過程, 我們會覺得很喘. 其實喘是避免不到的事情, 只是如何把氣喘的時間縮到最短, 讓我們可以輕鬆的繼續跑步下去才是重點.

喘的時候, 嘴巴會不自覺的張開, 幫助更快速的呼吸, 然後呼吸的速度是跟腳步一致的, 就是跑一步呼, 下一步吸, 因為跑步的步伐很快, 因此呼吸也變得很快, 然後就是喘. 要停止喘而正常呼吸就是把自己的嘴巴閉起來, 強迫自己用鼻子呼吸, 而且呼吸的速度必須是3步一個呼或吸, 慢慢的把呼吸調回最接近自己平時沒有做運動時候的呼吸速度, 這樣子繼續跑個1圈半左右就可以了. 百試不厭.

其實關於吃的方面, 我禮拜一到禮拜五都儘量不吃晚餐, 盧廣仲的晚餐時間是下午4點, 而我週日的晚餐時間是在中午12點半, 跟午餐一起吃. 但是如果我真的很餓的話, 我會喝低糖豆奶. 而且我說過了, 我去跑步以後真的會神奇的不餓了, 跑完以後回家喝一杯偏熱的溫開水其實就可以去洗澡, 休息, 上網然後睡覺. 當然, 我說這套減肥計畫必須是我可以接受並一輩子都可以持續的東西, 所以我還是在週末的時候讓自己有點辛苦以後的回報. 我把喜歡吃的食物留到週末才吃. 反正就是吃了以後也會有點罪惡感, 那就禮拜一去跑步吧.

還有我一直有一個想法, 可以說是正面, 也可以說是自虐. 我覺得我活了27年, 吃了27年的垃圾食物還有放肆了27年, 也是時候pay back了. 你敢說不是嗎?

Wednesday, April 21, 2010

洗臉

很多人都記得洗臉三部曲, 就是洗臉, 上收縮水 然後塗臉霜. 其實大家都忽略了卸妝和眼霜的重要性. 我說洗臉其實是(卸妝), 洗臉, 上收縮水, 上眼霜, 臉霜, (防曬)還有塗點護唇膏, 六部曲才對. 括弧的是早晚要替換的事情, 看甚麼時候洗臉然後做其中一個就可以了.

正確的做這六個步驟, 其實可以讓毛孔變小, 我們早上洗臉可以去掉卸妝這件事情, 直接洗臉, 然後用收縮水把一塊化妝棉弄全濕透以後把整張臉抹均勻之後把剩下的半濕化妝棉抹脖子. 記得輕拍自己的臉部讓皮膚吸收之後請上眼霜. 我很喜歡看別人怎麼上眼霜, 很多時候我很想把我朋友的手指斬下來, 因為實在錯得很離譜. 所以, 現在我要說的是正確的上眼霜的方法.

首先, 不管你的眼霜是裝在甚麼樣的瓶罐 (除了那支Garnier的滾珠型以外) 請用你的無名指把適量的眼霜拿出來, 跟另外一支手的無名指互摩以後把微溫的眼霜點在眼睛的四周. 然後繼續用點的方式輕輕的點在眼珠跟骨頭的邊緣. 你會覺得酸酸的才是對的位子. 要注意的事情是不要拿太多眼霜, 因為長期過度保養眼部會讓眼睛四周長米粒狀的肉. 然後就要自己用針挑掉. 很麻煩. 至於順時還是逆時點, 我照牛爾的說法是, 沒有關係, 用自己最舒服的方法就好了. 而我的想法是, 從下面靠近眼頭的位置往下面眼尾的方向然後往上面的眼頭點. 在關鍵位子要稍微用點力度. 這樣比較有反地心引力的感覺, 眼角也有往上拉提的樣子. 看下面的圖片.
然後, 請上點潤膚乳, 保濕作用, 才上防曬油. 我之前都沒有上潤膚乳直接上防曬, 以為沒有甚麼問題, 直到那次偶爾去洗臉 ( 我很少去洗臉的, 那次是真的很便宜就跟我姊去了) 美容師說, 你的皮膚好亁哦!!!! (嘆氣) 我就在上防曬之前塗上一層不油膩的保濕乳液. 至於防曬油的好處, 之前已經說過了, 自己去讀. 要注意的是, 你的皮膚需要比你想像中更多的防曬油來做防曬的功能. 所以兩毛錢的量是最理想. 你會說量很多, 會弄到臉很油, 那請你換一個不會很油膩的防曬油然後丟掉你手上那罐吧~

最後記得在嘴唇上面塗上一點護唇膏, 如果你不喜歡嘴唇有油膩的感覺那就去試看看那些tester, test到你滿意了, 不油了, 才買. 當然如果你覺得嘴唇亁裂也很性感漂亮的話, 那也OK. 雖然我看別人嘴唇爆裂我會覺得很礙眼, 然後不太想跟她/他說話.

至於晚上的部分, 只要把防曬拿掉, 換上卸妝就好了.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卸妝的重要性, 卸妝除了把妝卸掉以外, 把毛細孔裡面的污垢 (包括妝, 灰塵, 細菌等等) 除掉以外, 還讓你接下去塗在臉上的產品好好的吸收, 同時, 毛細孔才不會張大. 所以不要看小卸妝, 小小動作, 大大回報. 所以記得不管你有沒有上妝, 請你記得要卸妝.

當然, 毛細孔要變小除了用溫冷水交替洗臉以外, 請盡量避免喝冷水, 那次我看康熙來了, 小S說她只喝熱水或溫水, 不喝冷水, 因為冷水會讓毛細孔張大, 也有解釋為甚麼, 但是理由我忘了. 總之, 不要喝冷水就對了. 你可以試看一個月或者一個禮拜停止喝冷水, 注意你自己的毛細孔, 它真的是有效的.

好像要注意的細節很多, 但是做起來其實可以很快. 加油~

Tuesday, April 20, 2010

為甚麼是毛鱗片?

事實是, 如果你對頭髮有點研究, 其實我們的頭髮的最外層是由一種叫毛鱗片所組成的, 而這種鱗片是向下重疊, 毛鱗片的功能就是保護頭髮裡面的物質, 不讓它們容易流失. 但是如果頭皮或者頭髮的多餘物質或污垢過多就得要洗髮, 而洗髮的過程其實會把部分的毛鱗片掀起來. 因為遇熱膨脹的原理, 特別喜歡洗熱水澡的人其實毛鱗片會受到更大的傷害. 如果你是洗澡喜歡洗熱水的人, 有沒有發現你的頭髮總是毛躁不安, 而且洗髮以後都粗粗的感覺? 那其實是你的毛鱗片往另外一個方向掀起來了.

就算天氣多熱, 我還是會習慣性把熱水器的開關打開才踏進浴室. 而我因為跑步流汗量很大, 還有屬於敏感性頭皮, 一丁點油頭皮屑就會跑出來鬧~ 所以幾乎每天都在跑步的我, 幾乎每天都在洗髮. 我是一個可以懶惰的話, 極度懶惰的人. 所以既然洗髮已經是(幾乎)每天要做的動作, 那就不需要認真洗就好了. 但是我還是要保護它. 對於洗髮水, 其實我沒有很嚴格, 如果哪一段時間頭皮比較容易敏感, 我就會用Head & Shoulder, 平常的時候就用那些為了滿足自己好奇心而買下的洗髮水. 有一個習慣我維持了蠻久一段時間, 就是洗髮以後我沒有用潤髮乳很久了, 我直接用Hair Mask. 是的, 我直接用Hair Mask, 自從我發現了這一罐只需新幣S$ 14.20以後, 我從來都沒有用過潤髮乳. 因為少少錢就可以寵自己, 何樂而不為呢? 嘻嘻~所以, 我是直接把Hair Mask當潤髮乳來用, 不需要等15分鐘後才沖掉. 隨性就好了, 反正都每天用了, 多少一定有保護到.
其實重點是, 你洗澡了以後, 關掉你的熱水器, 讓冷水均勻的淋過你每一根頭髮還有肌膚, 你會發現頭髮會比較貼服, 臉上的毛細孔會變小. 當然, 臉上的毛細孔要變小, 還要很多其他的細節要注意, 那個遲點才說. 現在說頭髮, 因為淋過一次冷水可以讓你掀起的毛鱗片遇冷收縮,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你的毛細孔上. 然後在頭髮還濕潤時候, 塗上一層毛鱗片護髮液 (我用的也很便宜, S$6.90一支用差不多三個月)才塗上那些感覺會讓你的頭髮受傷的東西就好了. 所以不管你有多怕冷, 忍一下就可以了, 也沒有甚麼不好的, 想像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了, 沒有電, 沒有熱水器, 你就可以驕傲的洗冷水澡啦~ 但是, 如果你不行, 那就不要勉強了, 反正, 髮質粗躁, 毛孔粗大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啊~

Monday, April 19, 2010

拉筋的重要性

可以的話, 我每天都要去跑步, 其實這樣的說法是一個跟自己內心惡魔作戰的決定.

很多人會說, 工作以後很累, 不想去弄到自己更累, 其實我也是很容易有這種心理作祟的時候. 我放工到家以後, 坐下的第一件事情是開電腦上網, 跟阿澍聊天, 看他今天穿甚麼衣服, 有沒有很累之類的. 其實正常的作息是, 大概7點或者7點半就要去跑步了, 我每次摸到8點才出門. 因為我會很懶惰把屁股離開沙發或地上, 懶惰穿鞋綁頭髮然後出門. 可是我要替跑步做點平反, 其實很多時候, 我們工作是心靈層面上的累, 而跑步其實是會把這種心靈層面的累用身體層面的累取代掉的同時, 心靈其實感受到很大的回報. 跑完了, 其實真的很累, 大小腿部分會酸. 至於痛, 還是要看平時有沒有在認真鍛鍊肌肉這件事情上面.

如果這個時候, 你覺得很累要回家休息, 那你就做了一個百份之一千的錯誤, 跑步基本上是把身體多餘的熱量消耗掉之外還把肉鍛鍊成肌肉, 但是卻沒有幫你把肌肉的線條弄漂亮, 所以很多人有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 跑步會把小腿跟大腿弄很粗一條, 其實是他們自己沒有在跑步以後認真做拉筋這件事情. 所以練出來的肌肉沒有利用拉筋把它弄得長而美, 才會讓大小腿粗而且醜. 瑜珈也可以有同樣美化肌肉效果, 可是如果你本來就是肥厚, 跑步是最簡單且有效甩肉的運動. 因為肌肉是我們皮膚組織最底的一層, 所以要把肥油去掉, 鍛鍊好的漂亮肌肉線條才會被看到. 所以, 減肥之外, 記得要拉筋, 兩者是互補且不能夠分開的事情. 只是, 如果你已經體重很標準了, 但是線條不漂亮, 那就去拉筋就好了. 要清楚自己的身體, 對症下藥才會有自己預期想要的效果. 錯了, 也怪不得人家, 因為很多時候盲目追求對別人有效的東西, 卻不了解自己的身體要求是自己的錯.

如果過了一段時間, 身體漸漸適應了某些份量的運動而效果因此沒有變得明顯, 那沒關係, 加快/重一點本來的份量. 可是這樣就有點覆水難收的感覺, 沒完沒了的加下去, 老娘就算有這樣的體力, 也沒有這樣的時間. 所以換一個運動方式也可以, 鍛鍊其他位置的肌肉也可以讓身體有重新適應的機會. 只是我真的很愛跑步, 所以我保持同樣的份量, 就是6公里距離, 但是我加快自己的速度, 前提是, 我必須要有一個假想敵. 好像昨天, 我跑了大概8圈以後, 有一個一邊漫步, 一邊講手機的全副武裝女生出現, 我超越她2次以後, 她突然間在我不留神的時候超越了我, 而且是用公主的步伐還有肢體語言在跑步. 重點是跑了半圈就停下來. 她給我的感覺是純粹為了超越我而超越我的. 因為, 每次我因為她停下來而超越她以後, 不到幾分鐘她又開始跑, 在超越我以後停下來.

老娘說實在的, 有點不爽這樣, 你這個剛來跑的死女人在跩甚麼, 我怎麼說都跑了10 圈, 然後我就瘋狂的快跑起來, 在結束前的半圈, 她都還沒辦法追上來, 同時, 耳機播出來的是Viva la Vida, 踩在結束線上, 我內心是放著煙花的. 真是對的時間放對的歌啊~ 愛死我的iPod! 哦對, 還有人問我, 怎麼在同一個場合跑我都不悶, 不無聊, 其實歌曲幫我很多. 那次我拋下狠話說KOC來的時候我要塞得進8號 (雖然到現在都還沒實現) 但是, 至少我很累的時候, 耳機播出來KOC的I’d rather dance with you 的時候, 我也努力跑快一點.

加油!!!

還有神奇的是, 我跑步以前通常都會有點餓或者很想吃晚餐, 但是跑了以後, 我會覺得飽, 就算想吃, 還是會想起剛才跑得很辛苦, 然後喝無/低糖豆奶就解決了. 很多時候, 我覺得是自己應該要控制的思維, 嘴饞的話, 要提醒自己, 別人可以吃晚餐因為他們天生麗質, 我不能, 因為我吃了26年的宵夜, 誰叫你肥. 呵呵. 但是, 不吃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 有些東西習慣就好.

縱使也寂寞

我記得那天晚上, 我對著你哭得很悽涼, 我們過了好多年以後好像打回原形, 我在你離開的前後的那段時間, 總昰沒有原因的流淚. 我知道, 都昰為了那些未來. 然後我習慣性一個人做好多事情, 包括放工回家以後, 自己一個人去跑步, 自己算跑了幾圈, 自己拉筋, 自己散步回家, 自己倒溫水給自己喝, 自己催自己去洗澡, 自己洗自己的衣服, 自己晾自己的衣服, 自己睡覺還有醒來.

我記得那天晚上, 你對我說別這樣, 你看起來好寂寞, 我好心疼. 其實並不, 我覺得寂寞很美好, 只是我需要時間去調適自己. 甚至哪天, 我忘了那種很久沒有見面, 然後見面時候的心跳加速. 這些都需要點距離才可以體會. 所以我現在很努力做自己應該做同時又會讓你放心又開心的事情. 雖然很常時候, 我想念你那很好躺的肩膀, 然後睡前習慣在我額頭上親一個.

人, 是用個體來做數量詞, 所以一個人可以說是理所當然的. 一個個體, 我們在離開媽媽的身體以後, 我們都昰一個人. 寂寞或天性使然, 我們都會習慣, 那些日子, 有人問我, 你怎麼喜歡在晚上跑步? 其實, 我喜歡跑完了以後躺在星空和樹葉下面休息, 看著樹影搖曳, 我想你, 我覺得很快樂. 那是快樂的想念. 就算流淚, 也可以很自然的, 因為黑暗保護我, 那有點容易流淚的眼睛. =)

Friday, April 16, 2010

黑眼線

我本人的皮膚属於混合性肌膚, 很油的時候需要兩張吸臉油紙才能完全吸完整臉的油份, 雙眼皮皺摺地方更是油很離譜. 但是很亁的時候, 鼻子邊緣, 還有臉頰小部分都會脫皮. 很懊惱~ 很多時候我姊啊, 我姊妹啊說防水性很強, 不容易掉落的睫毛膏, 眼線筆等我都試過, 通常不到半天, 我就變身成一隻熊貓. 很討厭, 所以我有一段時間都直接放棄, 不上任何妝, 素顏出門. 其實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 只是當很想化妝, 然後花了老半天化了的妝在出門後的幾個小時就溶化掉, 內心其實是無比的沮喪. 還要給人家在FB tagged那張眼妝溶掉, 臉油油的照片, 真的恨~
然後阿露雁有天跟我說, 她的經理去了日本一趟, 買了一支好料的睫毛膏送給她當手信. 她上了睫毛膏去上班然後下班了去上游泳課, 泡在水內一個小時多睫毛膏都沒有掉落的痕跡. 聽起來就好想買一支試試看, 可是那時候新馬地區都還沒引進那個品牌, Majolica Majorca. 這個屬於Shiseido公司旗下的美容產品其實算起來也很平價. 只是那個時候也沒有誰有去日本的, 所以就沒有辦法買到.
感謝上蒼, 後來聽說屈臣氏把它引進了新馬, 我馬上去買了一支睫毛膏來試試看. 第一支是Lash Expander, 其實我沒有喜歡它那種像梳子般的刷頭, 因為我自己睫毛的問題, 短而垂, 沒有梳好很容易糾結在一起, 變很重然後又很容易垂下來, 沒有生氣. 可是說到防水, 防油, 真的很不錯. 也減少了熊貓的形象. 過了三個月以後, (是的, 我沒有馬上去買另外一支, 所以說, 勉強用還是可以接受的) 我又去買了另外一款睫毛膏, Lash Gorgeous Wing, 用了感覺良好, 刷頭也是我喜歡那種胖胖的圓刷, 可以隨心轉動, 刷頭比較小, 可以刷到邊邊那些短短的睫毛. 我很喜歡, 現在為止用了差不多一年多, 都沒有想要換的意思, 還買了白色打底那支作為輔助, 可以讓睫毛刷起來更纖細更有捲度. 我放工以後去跑步其實都還是帶著黑眼線去跑步, 跑完了眼線還在. 喔, 重點是, 如果眼線還有睫毛膏真的掉下來, 都是掉屑屑的黑色纖維而不是把你整個眼睛周圍染成黑色的熊貓眼. 上了睫毛膏大概半年以後, 我買了那支鉛筆型的眼線筆, 只是效果不太如意, 而且不能定妝很久, 化好的眼線很容易散開來, 可能化煙薰妝可以用到, 只是我內雙, 化煙薰的話, 沒有掌握好很容易弄到很骯髒的感覺, 而且只是去上班, 化甚麼眼薰? 又不是有帥哥. 儘管如此, 我還是再接再厲, 買了那支自動筆的眼線液. 自動筆就是那種我們小學的時候寫中楷, 懶惰拿一罐墨汁去學校, 耍潮耍型, 會自動控制墨水的自動筆啦~ 只是這是眼線筆不是中楷筆. 筆尾的地方可以順時鐘轉, 昰一格一格轉的那種, 會哒哒聲. 以前我不習慣又怕弄太多出來的時候, 我都是一格用了再轉一格. 現在, 可以連續轉兩格, 然後很順手的畫到底. 因為我眼睛不畫眼線的話, 現在我覺得超級無神, 好像沒有睡醒的感覺. 我很不想說, 但是我覺得我有點離不開黑眼線了. 我喜歡把尾端的部分往上揚, 其實很好看~ =) 說到底, 其實畫眼線不難, 只是要順手並習慣就好了. 其實, 眼線真的很重要, 有人問說, 如果化妝包裡面只可以拿一樣東西來用, 你會選哪個? 以前的我會選口紅, 因為口紅可以當眼影, 腮紅還有口紅使用~ 現在的我會選眼線筆. 因為如果你有好氣色沒有炯炯有神的眼睛, 說穿了也一樣. 而且, 人類交談時都會習慣性看別人的眼睛, 所以漂亮的眼睛很重要. 嘻嘻~

混搭風

我想, 應該不只我一個人迷戀絢麗色彩奔放的碎花, 小鳳姊黑底白色波點, 和巴黎水手線條等等等吧? 其實早在我把自然捲留長的同時, 我就喜歡那種很波西米亞的混搭風, 還有多元圖案拼湊.
真正入門, 其實是從基本單品開始, 把不同的圖案的配件搭配最基本的素色衣服就很好啦~ 乾淨又容易. 利用圖案複雜的圍巾作點綴其實是最容易. Gwyneth Paltrow 說時尚, 其實是需要很多飾品.
只要把顏色都維持在同一個系列就可以了, 除非真的搭配能力很強, 就試試看強烈對比的吧~ 我還沒到那個層次.
如果你人在亞洲, 平時會容易流汗, 像我~ 這幾天剛洗澡出來在房間換衣服也汗流浃背, 搭上圍巾根本就是折磨. 那腰帶也可以給你有混搭風的感覺.
如果真的不喜歡碎花, 那就穿上中性的格子或線條吧~ 把不同大小的格子或者不同粗度的線條搭在一起就好了.
碎花也可以搭線條哦~ 只是不是那種印上去的線條, 而是視線看到的隱約線條, 好像上面的legging醬也很漂亮.
上面的都是需要很厚功力還有好身材才可以駕馭得到的, 畢竟雜七雜八的印花會把視覺效果放大, 所以我都是瘦多幾公斤才花這種錢吧~ 街坊要在家裡照鏡子, 滿意了才出門. 不然人家會笑你是乞丐.
照片都是上網偷的, 不是不要給CREDIT, 只是我忘了哪邊拿來, 都是平時看到漂亮直接SAVE下來的, 如果知道我從哪邊偷來的朋友, 讓我知道, 我再把LINK補回去咩~

Wednesday, April 14, 2010

花言巧語



可能沒有四季, 我們不能夠體會那種春天來了的心情
只是到了週末也可以擁有心花怒放的快樂
六月去香港的朋友, 謝謝幫我進貨
=)

Tuesday, April 13, 2010

不得不

如果我們沒有一起成長
我希望我不會落後很遠
至少街燈拉長你身影時
我要驕傲的踩在影子上

Monday, April 12, 2010

阿澍走後的週末

阿澍離開前, 弄來了很多電影, 包括日本的, 好萊塢的, 歐洲的, 還有中國的. 我怕我自己一個人生活有點太無聊, 然後阿澍每天都說, “今晚看戲吧?” 的時候我都忍著不看. 阿澍不在的第一個週末, 我就看了3部, 包括應該看很久的Julie/Julia, Case 39 還有 Everybody’s Fine.
看Julie/Julia的時候, 是晚上1點接近2點的時間, 因為知道是很有趣, 快樂的電影, 所以應該可以保持好精神的看完才睡覺, 況且隔天是周日, 睡遲了也無所謂, 反正沒吃早餐也還好. 可是, 看到Julie剛到法國巴黎居住, 說了幾句我不需要字幕都會明白的法文之後 (那明明就是剛開始咩 @@), 阿澍打了電話給我, 躺在沒開燈房間, 我的床上, 我講著講著就睡著了. 那個PAUSE 按了6個小時, 我在早上8點驚醒, 然後繼續看我的Julie/Julia, 放在鍵盤上的耳機微微發燙.
關於美食的電影, 說實在的不太適合在很想吃宵夜的半夜吃, 就算是僅僅的幾分鐘開始, 第一幕, 把煮得讓視覺都滿足的魚, 然後熟練的, 輕輕的, 把魚骨去掉就已經口水掉滿地了. 很佩服Meryl Streep, 不愧是影后, 看完了以後, 我上youtube找年輕時代的Julie Child上電視的片段, 口音還有口氣都幾乎一模一樣. Amy Adams的角色是大部分接近30歲, 有夢想卻還沒實現的人的心聲啊, 她敲了敲玻璃杯, 然後對著桌子另外一端的老公說: You are the butter to my bread and the breath to my life. 我偷偷的流下眼淚. 我覺得偶像跟配偶很像, 我們都因為崇拜他/她, 而做出一些我們不常做的舉動, 有些甚至影響我們一生, 對的偶像/配偶, 會把我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我喜歡那個引領我到一個無敵狀態的他.
禮拜天的中午, 我們去了IKEA, 買點家具, 讓步入新生活的女生宿舍變得更漂亮之前, 我看了一半的Case 39. 我一直沒有很喜歡很喜歡Renee Zellweger, 我甚至不會唸那個奇怪的姓氏. 看了Case 39, 我知道為甚麼, 因為她說話有讓我覺得很做作的嘟起嘴唇, 看了很礙眼. 明明就是一個受了驚嚇的中年女子, 還要說話時嘟脣, 耍性感就有點怪. (可能是天生的, 但還是很礙眼就對了). 上網去偷劇照的時候, 竟然發現Bradley Cooper是她的男友??!! 真的嗎? 但是又好像已經分手了….

電影說一個魔鬼上身的小女孩, 帶著天使般的臉蛋, 有著惡魔的心腸. 一直沒有原因的陷害對她好的人, 包括自己親生的父母, 還有以為她受虐把她從火坑救出來的義工. 其實有點像Orphan, 只是變成壞人的因素不一樣而已. 沒有很好看, 但是喜歡自己嚇自己的, 可以看看. 對於基督與耶穌的電影, 其實我沒有很多意見, 畢竟宗教的事情, 很主觀. 你相信因為祂存在.
然後打掃結束以後, 我在洗澡結束以後, 坐在沙發上, 塗上我的身體乳液, 戴上我的耳機, 我看了阿妹跟阿雁都看過還在我洗澡前一直說一直說的 Everybody’s Fine, 我在電影的後半段昰跟手帕渡過的, 我想念孤獨在家的爸爸, 還有媽媽. 很多時候, 我知道, 兄弟姊妹之間其實個性大不同, 很多時候, 我們長大以後也會很少見面. 我爸爸很喜歡灌輸我們一個概念, 說今世, 我們是兄弟姊妹, 因為我們擁有這種緣份, 我們要相親相愛. 我知道, 我都知道. 我們家, 跟媽媽還有爸爸都有說不完的話題, 這真的是很慶幸的事情, 媽媽在我們年幼時候就把我們往城市送, 鍛鍊我們獨立的個性還有讓我一個人在國外的時候不會不習慣, 然後一直想家.
Robert Del Niro 除去年輕時的叛逆, 老了, 可以是一個很慈祥的老人, 真的很讓人心疼, 整部電影畫面都昰寂寞的, 一個人, 甚至在火車上跟陌生人搭訕, 還是讓我覺得很寂寞. 今年聖誕, 我也要回家吃飯. T.T

Thursday, April 08, 2010

關於防曬

我大約在3年前才驚覺防曬的重要性, 認識我多於3年的朋友應該都知道之前的我就是所謂的死小孩, 以為年輕有本錢, 也不想在臉上塗很多有的沒的, 甚至連眼霜都沒上, 還自以為很瀟灑. 英國時期, 天氣都好不涼快, 每天都沒有防曬然後步行去上下課, 玩樂, 購物還有漫步海邊. 差不多一個半月以後, 我跟炭差不多一樣顏色. 乍看之下, 我像菲傭.
回來了以後, 我覺得阿澍在機場看到我有嚇到的樣子, 然後我就來了新加坡找工作. 你知道新加坡的女生其實是很在乎外表還有喜好名牌的, 跟台灣女生比較起來, 我覺得他們比較不會撒嬌, 而且事業心也比較重. 所以很少全職家庭主婦的存在, 相對之下很多外籍傭人.
剛開始融入這個全新的社會, 雖說文化跟馬來西亞很接近, 但其實也沒有很相像, 多多少少還是會有衝突. 那時候的我, 其實很掙扎, 到底要注重皮膚保養還是花多點時間看書, 逛唱片行還有看雜誌, 因為那時候來回新馬還有剛來新的第一份工作, 時間特別長, 我剩下的私人時間其實很少很少. 我完全不懂得如何在身心之間取得平衡.
我不知道其他人, 但是我自己本身很喜歡逛屈臣氏, 去發掘一些平時沒有看過的護膚品牌, 摸摸看看, 就很滿足了. 忘了哪天, 我發現一瓶粉紅色的防曬乳液, 牌子是我一直覺得不太好的, 後來發現其實該牌子在日本銷售不錯, 價錢比一般的臉部防曬便宜. 其實不喜歡塗防曬油的原因也包括討厭那很油膩的感覺, 一直覺得皮膚呼吸不了, 然後回家要卸妝好久. 然而, 這瓶防曬油主打不油膩的粉嫩感, 外型設計也很討好的簡單, 那天就姑且給它一次機會. (對不起哦, 馬來西亞沒有賣粉紅色的. 好像只有白色跟藍色的, 那些比較油一點, 但是還是可以用.)
但是記得還是要卸妝哦~ 不管你有沒有化妝, 晚上睡覺以前一定要卸妝, 那才是王道! 我用著同樣牌子的卸妝油. 因為不需要用棉花去弄, 比較環保也比較乾脆一點.
然後我就一直用到現在, 已經三年了. 我也恢復了比較白皙的膚色. 只是上次芙芙她們來的那次, 我們去了東海岸騎單車, 本來約好早上十點半的, 結果12點才開始騎. 就算塗了身體的防曬以後還是黑了一大截. T.T 上半身都有一個背心印. 結果我又去買了一瓶身體的防曬, 阿瑞兒還有阿露露都在用的那個牌子. 只是我拿來塗手腳, 因為比較油一點. 早上都沒有多少時間在家裡塗, 所以我放在公司的抽屜, 每天都在塗. 如果還是覺得很油的話, 可以上了防曬以後再上一層爽身粉. 就可以了.
年底哦, 頭髮要到腰, 皮膚要白皙, 還有身材要變勁!!!!

The Scientist

當我肅立在窗邊
馬丁先生一直在唱
Nobody said it was easy
看著你樹影婆紗
我對自己說
Nobody said it was easy
可是你也要加油

Tuesday, April 06, 2010

是不是應該開始吃齋了?

我看了台灣的環保短片 - 正負2度C, 然後昨天我又看到了朋友傳來的電郵, 關於人類傷害鯨鯊換取魚翅的連環照片, 在吃了一餐噁心的KFC以後, 我突然覺得很內咎. 原來環保意識根本不算真正在我本人中存在過一秒. 然後, 我認真的想到底要不要吃齋這件事情. 需要多少毅力才可以把好吃的炸雞翅膀, 海鮮, 豬肉粥, 漢堡還有很多很多的味道給忘掉? 然而只是因為好吃而殺了動物, 毀了地球也實在有點不太應該. 很多人都會想, 這麼多人吃肉, 多我一個不多, 其實是很奇怪的動物, 當一群人中有人開始做起某些事情, 多少都會有點影響力去讓別人也認真考慮要不要做那某些事情.

我也看了一張名單, 名單上面寫著那些長期吃齋的名人, 當中不少我喜歡的包括Zooey Deschanel, Alanis Morissette, Stella McCartney, Natalie Portman, Chris Martin, Khalil Fong, Thom York, Steve Job, Tobey Maguire等等等. 其實這麼看起來, 吃齋好像不是很難得抉擇並堅持的事情. 我是不是也應該試試看?

那個電郵如下:

請不要再食 Shark Fin美味魚翅背後的故事‏

Let's do our small part. PASS ON THIS n Stop eating!以下這幾幅相是每位潛水員最不想見到的場面。新年假期有一班香港潛水員到菲律賓Philippines潛水時於淺水海面發現有條年幼鯨鯊(就是鄭依健幫WWF拍宣揚海洋保育那種魚,它是海洋最大種魚類,成年可長12米 ,重二十噸。但品性惇良,大嘴無牙,專吃浮游生物,絕不襲擊人),其後將它救起,竟發現它的魚鰭全部被割走(等同將它的手手腳腳全部割斷),其後它就慢慢流血離開了海洋。 魚鰭就是中國人認為最珍貴的魚翅,但其實魚翅本身沒有味道,全靠高湯的鮮味。現在全球每年捕殺一億條鯊魚,鯊魚繁殖緩慢。如果繼續大量捕殺下去,衹會使鯊魚絕種,破壞海洋生態鏈。而且鯊魚身處海洋生物鏈頂層,生平吃了很多其他魚類,體內積聚不少水銀和重金屬,故魚翅含水銀,不宜多吃。 消費剌激生產,只要減少市場對魚翅的需求,就能令漁民少殺鯊魚,為海洋保育。(真的希望我們的餐廳不賣魚翅 ) This happened on the second day of Chinese New Year, 2010 in the Philippines... from two divers' camera......... found on facebook.......... that's really too sad ....... 日期:大年初二. 時間:第一潛後SIT時. 當時同行之友在淺灘發現它後一心以為只是走失母鯨之小鯨,
及後發現大部份手腳給人盜走了! 一刻間全世界靜下了. 每個人心情.........
突然...它看著我,它看著每一個人,好像用最後既記憶把兇手面孔記實. 當時真感到自己就是那個兇手.....人....萬物之靈.......
點查後發覺尾部尚有部份未被切除,相信有路經船隻,兇手迅速離開現場.....奇怪地每個人並沒多說話,可能大家心情己找不到合適形容....小小生命( 5m -6m長)等待著大海把它帶走,可能要待上幾天, 上天才伸出憐憫之手.
不能等了,我們做了殺鯨兇手.......
看見它(上岸)後, 頭部動了幾次.....十分鐘後再動......十多分鐘後再動........二十分鐘後再動....血水在傷囗慢慢流出, 這景像一世永印在我心中.
四十分鐘後,它再沒游動. 沒有魚之骨架.. 再沒法擺動原本在身上, 將來可能在桌上魚 ....一切回復平靜, 可能它尚有一點氣息, 可能真的解脫還要更長時間, 只是再沒氣力了....... 我們只可等政府人員到場交待事件.
真的有需要食魚翅嗎? 一世它的影像都會在我腦海..
今次係我第二次親眼見到鯨鯊,但今次係極度唔開心同心痛,眼光光只可以見鯨鯊BB所有魚鯕冇晒,慢慢在極度殘忍,痛苦中流鮮血等死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自己感受到好羞恥,決定以後唔再食 魚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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