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 我到了那個女生都會愛美麗的年齡, 同班同學幾乎都用鄙視的眼神去看待我那十根手指頭. 因為那時候覺得最IN的事情就是偷偷的破壞學校的紀律, 這當中包括留過長的指甲還有把校裙剪短過膝蓋十公分. 而我, 這兩樣都沒有, 所以, 理所當然遭他人鄙視. 上了中學以後的我, 已經盡量控制自己的欲望, 不去咬指甲. 曾經有一度, 指甲有長過本來預計的很多很多, 然後斷掉, 然後剪掉.
出來社會工作以後, 我喜歡塗指甲油, 平常愛塗的顏色包括, 深褐色和血紅色. 所以現在的我, 已經很少很少咬了, 但然, 我不能斷定自己已經不咬了. 畢竟, 我也偶爾會在很緊張的時候, 不由自己的咬右邊的拇指指甲. 並且留點後路給自己也是應該的. 只是, 全家人都擁有修長的手指, 我看在眼裡竟然有點忌妒. 我想我應該是咬指甲而妨礙了我原本手指頭的正常發育, 它們現在短小而笨拙. 因此, 我不能玩吉他. 後來的我, 就是一整個恨啊.
3 comments:
我記得,你咬指甲的樣子 =)
我也是有咬指甲的!!以前哈哈哈。我的手指根本不是修长的 *hug hug*
hahahhaha, you guys know me! hug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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